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开展宣传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3.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工作,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
4.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指导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5.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向旗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6.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计划生育协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7.组织开展国内交流与合作。
8.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成旗委、旗政府及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30-17: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永乐
邮编:01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