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职责:
1.规划、部署、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2.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单位活动和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并制定检查评比标准、办法;
3.负责农村牧区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治理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除害灭病工作;
4.组织实施对卫生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命名、表彰;
5.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对防治疾病、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6.组织实施防治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简称四害)等病媒生物的工作;
7.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使公民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8.负责全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按月反馈流动人口信息、督查相关部门流动人口齐抓共管工作、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办公地址: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30-17: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苏文栋
邮编:01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