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采暖期供热收费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我公司自2025年7月23日起正式启动2025-2026年度采暖期热费收缴工作,为确保您能够顺利缴费并按时享受供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居民用户:供热价格26元/平方米(居民自行缴纳热费22元/平方米,政府补贴4元/平方米)。
  2.非居民用户:35.8元/平方米(供热建筑面积)。
  3.停止用热用户:需缴纳热费总额10%的基本热费。
  如在本采暖期内政府出台供热费政策文件,热费将执行政策文件规定,实际交费额度与政策文件规定产生的差价多退少补。
  二、收费时间
  本采暖期自2025年7月23日起开始收取供热费。
  三、收费方式
  1.线上缴费:
  ①微信搜索“杭锦旗新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点击关注公众号→②进入“杭锦旗新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点击右下方“微客服”→③点击生活缴费→④进入此页面后,先绑定用户,您可以选择用户地址,点击确定,选择小区名称、楼号、单元、门牌,点击查询→⑤输入用户姓名,点击确定→⑥选择您绑定的用户及缴费年度,点击立即支付→⑦缴费即可。
  2.线下缴费:
  收费大厅地址:杭锦旗大众村镇银行一楼大厅新源供热收费窗口
  营业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收费大厅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1号窗口。
  营业时间:8:30—12:00  14:30---17:30。
  四、温馨提示
  1.交费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供暖表用户需携带供暖卡(补卡用户需抄写表号16位数字)。
  (2)新供暖用户(或变更用户名)需提供身份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确保抄表号为16位数字。
  (3)供暖卡如有丢失,请抄写表号到大众村镇银行一楼大厅新源供热收费窗口补卡,补卡价格:15元/张。
  2.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采暖费(用热费以预付方式缴纳。热用户应在每年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内缴纳本采暖期的用热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用热。若逾期未缴费,将按照供热条例相关规定,按日收取违约金。
  3.缴费前,请仔细核对用户信息及供热面积,如有疑问或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与供热公司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477-6883366   0477-3810893。
  五、停供/复供办理指南:
  1.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
  ◆报停申请截止时间:9月15日。
  ◆停供时效:当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
  ◆停供需一年一办理,次年没有申请办理停供的用户,视为正常供热。由于在供暖期前期,热力公司需要注水和冷态运行等工作,请办理停供的热用户及时办理停供业务,逾期不予受理。热用户需自行承担全额热费。
  ◆办理方式:新源供热营业厅收费窗口办理。
  2.办理条件:
  ①在新建建筑交付使用的第一个供暖期内,热用户不予办理停供手续,以便热用户在第一个供暖期内发现供热问题并及时解决;
  ②实施分户控制,并且达到室外控制要求;
  ③办理停供须用户自行将供热设施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断管),并做好防护措施。热用户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方便后期检查与维护;
  ④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缴纳热费总额10%的基本热费。 
  3.停供办理须知:
  ①办理停供用户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及房主身份证申请停供,并缴纳基本热费即可;
  ②在办理停供业务时,需提供准确的房屋信息及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及时联系热用户,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停供业务无法办理的,热用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③停供申请一经批准,热用户在停供期间未经供热方同意不得私自恢复供热;
  ④请您对办理了停暖业务的房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热用户需自行排空室内管道积水并做好供热管道、设施等的防冻保护,因未做好防冻保护措施而造成热用户或第三方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⑤申请停供的用户应随时配合热力公司的检查;
  ⑥严禁给管道井上锁,如因上锁导致无法拍摄断管照片的,将不予办理停供手续。办理成功后亦不得上锁,热力公司将随时打开管道井进行检查,望广大热用户积极配合。
  4.复供办理须知:
  ①已办理停供业务的热用户原则上不予恢复供暖,如特殊情况当季恢复供热的需要提前申请复供,符合恢复供热用户需自行恢复用暖且需要补齐全额采暖费;
  ②保证预留电话可以正常接通,复供期间家中留人,如有漏水应立即关闭入户阀门防止造成财产损失;
  ③未办复供手续前,供暖期内严禁私自恢复供热,否则应承担违规罚款,同时计入不良用热记录;
  ④为了您和他人的权益,请不要私自改装、拆卸供热设施,如有违反,供热公司有权停止供热,并追究相关责任。
  欠费用户催缴
  为确保供热服务平稳运行,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对往年度拖欠热费的用户特别提醒尽快进行清缴费用,逾期未缴纳的,我公司将按以下措施处理:
  1.按日加收违约金;
  2.停止供热并暂停后续供热服务;
  3.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追缴欠费及诉讼费用,并纳入征信系统不良记录。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供热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如有任何供热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杭锦旗新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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