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杭锦旗城镇供热收费标准的公告

  按照《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明确杭锦旗城镇供热收费标准的批复》(杭政发〔2025〕144号)规定,现将我旗城镇供热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锡尼镇、独贵塔拉镇供热价格
  锡尼镇、独贵塔拉镇不做调整,继续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杭锦旗独贵塔拉新镇区和锡尼镇供热销售价格的批复》(鄂府发〔2017〕147号)标准,即锡尼镇,居民26元每平米,非居民35.8元每平米。独贵塔拉镇,居民28元每平米,非居民37元每平米。
  二、塔然高勒地区、巴拉贡镇、伊和乌素苏木供热价格
  塔然高勒地区参照锡尼镇地区供热收费标准执行,即居民26元每平米,非居民35.8元每平米。
  巴拉贡镇及伊和乌素苏木参照独贵塔拉地区供热收费标准执行,即居民28元每平米,非居民37元每平米(其中,伊和乌素苏木机关事业单位37元每平米,商户29元每平米);
  三、执行时间
  供热收费标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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