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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四上”企业监督服务的通知

  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打造舒心便利的生产经营发展环境经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23411日印发关于加强对“四上”企业监督服务的通知(杭政办发【202337号)。 

  二、涉及单位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牵头单位:住建局、工科局、水利局、交通局、农牧局、教体局、林草局) 

  三、主要内容 

  聚焦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瞄准困扰企业的烦心事、忧心事、揪心事,努力做到企业有诉求、政府必回应,有事随时办、无事不打扰,着力营造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企业发展环境。 

  四、具体措施 

  五、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就企业需填报内容进行培训、核实,需要转报的进行转报,切实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完成数据报送等工作;各主管单位要依托执法监督权限,对企业存在的经营、发展困难,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牵头单位与主管单位要就企业办理有关证件、数据报送反馈等服务工作于每月15日前沟通、会晤 

 

 

源文件: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四上”企业监督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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