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4290
-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 名称: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四上”企业监督服务的通知
- 文号: 杭政办发〔2023〕37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四上”企业监督服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4-11
打印

保存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打造舒心便利的生产经营发展环境,现就做好监督服务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聚焦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瞄准困扰企业的烦心事、忧心事、揪心事,努力做到企业有诉求、政府必回应,有事随时办、无事不打扰,着力营造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企业发展环境。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就企业需填报内容进行培训、核实,需要转报的进行转报,切实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完成数据报送等工作;各主管单位要依托执法监督权限,对企业存在的经营、发展困难,提供高质高效服务,同时,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与主管单位要就企业办理有关证件、数据报送反馈等服务工作于每月15日前沟通、会晤,帮助企业在法治框架下高质高效发展。
解读文件:解读: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四上”企业监督服务的通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