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9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鄂府发〔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旗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杭锦旗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也是“十四五”时期全旗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本规划共五章,27小节。
解读单位: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者:梁红霞 电话:0477——227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