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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发〔2021〕86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鼠疫防控工作,健全鼠疫联防联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障全旗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12号)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鼠疫防控会议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两早一延长”(早监测、早灭鼠、延长监测时间)工作要求,落实以监测检测为基础、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筑牢鼠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安全防线,实现人间疫情监测、动物鼠疫监测、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保护性灭鼠工作“常态化”管理,提高预警监测及诊疗服务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鼠疫疫情,扎实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党委、政府落实鼠疫防控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实施分级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按照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要求,建立鼠疫防控长效机制,完善鼠疫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坚持部门配合、联防联控。进一步增强鼠疫防控与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感、使命感及紧迫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实现联防联控。
  (四)坚持社会参与、群防群控。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鼠疫防治知识的知晓度和鼠疫防控公众参与度,做到群防群控。
  三、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按照自治区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4月至12月扩大鼠疫监测方案的通知》(内鼠防应急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强化鼠疫监测工作,做好针对病死鼠和其它自毙动物检测为主的疫源检索和应急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实监测队伍,提升监测能力,完成鼠密度、蚤指数等基础数据的监测,为灭鼠、灭蚤提供科学依据。周边地区一旦发生鼠疫疫情,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发展趋势、采取措施、应对能力以及面临的不确定因素,综合分析和判断辖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级别,提出风险管理意见,做好风险评估。积极推广使用无人机开展疫源地踏查工作,在完成各项监测量化指标的基础上,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历史疫点排查全覆盖。
  (二)加强灭鼠灭蚤。全面落实辖区居民住所、公园绿地、牲畜棚圈及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灭鼠灭蚤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并广泛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灭鼠灭蚤。加强草原灭鼠灭蚤和疫源地鼠密度监测及灭鼠灭蚤。同时,卫健、疾控中心、农牧、林草等部门要协同做好灭鼠灭蚤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鼠疫的发生流行。
  (三)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强疾控机构检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争取实验室仪器设备装备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要求,并推广普及快速检测技术。旗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要达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标准。各苏木镇卫生院要具备开展人间鼠疫胶体金的检验能力,承担人间鼠疫的初筛职能。
  (四)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嘎查村、苏木镇、旗级疫情防控人员培训演练,采取巡回宣讲、现场指导、互动交流、以练代训等形式,实现全旗鼠疫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广泛宣传鼠疫疫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个人防范和病例发现意识,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鼠疫防控实现“五早一就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治疗);强化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培训,组织开展防护服穿脱、预检分诊、现场救治、应急会诊、疫情报告、疫区处理、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等培训演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切实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强化各级疾控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演练,积极开展疫情发现及报告、个人防护着装、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消杀监测、脱装消毒等方面的培训演练,着力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强化部门协同演练,根据部门职责,针对疫情形势和处置流程组织开展联合实战型演练和推演,提升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六大专项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脱困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行动、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嘎查村、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家庭、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进机关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三不三要三护”知晓率,增强个人、家庭、社会防控意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城乡居民健康生活行为,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特别是鼠疫疫源地及其毗邻地区要重点强化对农牧民、野外作业人员、返乡农牧民工等群体的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指导,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将防护用品、医疗机构联系卡等纳入健康实用工具包,免费发放给农牧民,普及群众对鼠疫个人防护和预防性用药知识。
  (六)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合理设置预检分诊台,优化就诊流程,安排专人引导,确保发热人员与其他患者分开预检、分开挂号、分开就医。强化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可疑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后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旗疾控中心迅速采集标本,开展鼠疫菌检测。各嘎查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严格发热病人筛查,发现可疑病例要就地隔离,并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院或旗疾控中心,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处置措施
  (一)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出现动物间疫情后,要加强监测,及时进行预警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按照鼠间鼠疫处置规范要求,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使处置率达到100%,严防动物间疫情向人间传播。出现人间疫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实战状态,成立鼠疫疫情现场指挥部,确定疫点疫区,强化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控,实施封锁隔离,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要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及时跟踪观察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二)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在现有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鼠疫专业人员配备,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为开展鼠疫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有力保障。旗疾控中心要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演练培训,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调查队伍开展工作,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工作。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公安、林草、农牧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与周边旗区的沟通联系,建立旗区间相互协作机制,推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区域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共享,形成鼠疫疫源旗区区域联动。
  (三)规范隔离救治。确定旗人民医院作为鼠疫救治的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及发热门诊,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并按要求配备医护人员、设施设备及床位等。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隔离治疗,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报旗指挥部批准后,使用专用救护车辆将患者送到属地定点医院隔离救治。鼠疫疑似和确诊患者均要按照《鼠疫诊疗方案(2011年版)》要求规范化治疗。各医疗机构要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院感控制工作,严防医护人员感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严格履行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主体责任,完善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不撤销、级别不降低、队伍不解散、工作不松懈,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指挥、督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实现精准管理到嘎查村(社区)、到户(单元),依法、科学、精准地做好鼠疫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宁蒙陕三省十一县旗区”区域间鼠疫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与毗邻地区之间的疫情防控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协同做好动物鼠疫监测、协查协防、疫情处置等工作。畅通鼠疫防控联络机制,建立旗区间联防联控常态化工作格局,强化协同推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落实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通报、疫情会商等措施,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制定防控对策与措施,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物资保障。做好鼠疫防治经费保障,加大对鼠疫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疫区处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投入,加快上级下达经费拨付进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鼠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强化应急装备储备建设,完善鼠疫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调用、更新和补偿机制,保证鼠疫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品种齐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鼠疫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八有”即广播有专题、电视有专访、报纸有专刊、手机有提示、户户有传单、乡村有标语、机关单位有专栏、重点地区(即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疫点)周边地区有提醒,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信心。同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权威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强化督促指导。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深入各苏木镇、各部门开展鼠疫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督查评估结果。对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要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程序追责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苏木镇、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项报告”制度,每日按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相关信息。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整理汇总后,按要求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在网络直报的同时,将文字信息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
  附件:1.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及各基层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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