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杭锦旗乡村振兴局关于杭锦旗第十八届二次会议第41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刘金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推进煤改电清洁能源整村覆盖,调整农村供热能源结构的建议。该建议已上报市人民政府,目前我旗能源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正在编制《杭锦旗农村 能源革命试点旗方案》。计划 2024 年向内蒙古自治区申报该方案,如批复,我旗将组织实施苏木镇、嘎查村清洁能源改革,调整农村供热能源结构。

  (二)关于污水处理问题的建议,目前,我旗已在苏木镇各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用于集中处理各苏木镇污水,但因我旗地域辽阔,辐射面有限,运输成本高,很难全覆盖。分散农户采用户厕项目,依靠家庭小型处理设施处理后还田,有效解决污染问题。我旗为有效解决沿河四镇吃水难,水质差的问题,在库布齐沙漠腹地打深水井,通过管道输送到沿河四镇农牧民家中,有力保障农牧民用水安全。

  (三)我旗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依托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围绕“四带”产业发展布局和“4997”基本框架,精心筛选项目、构筑精品产业。2023年,我旗共收到自治区、市财政衔接资金1148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84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085万元。我旗统筹安排资金,实施项目18个。在各苏木镇、嘎查村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产业发展质量高、品牌效益好、带动能力明显的乡村振兴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牧民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我旗乡村振兴事业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旗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

  

 

杭锦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奇书嵘

  电话:181******63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