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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杭锦旗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02079号提案的答复

王永祥委员:

  关于您在政协杭锦旗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关系

  (一)做好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根据自治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部署及时间节点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凝心聚力,多措并举。自2012年4月至今,完成我镇12个嘎查村部分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确权农户4829户,承包地确权面积24.6万亩,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了土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奠定了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土地经营权健康流转的坚实基础。这次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我们在政策执行上严格把握界限,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坚持“保持稳定、依法规范、确地为主、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对有据可依的矛盾问题依法依规调解处理,对没有明确依据的问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秉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平等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确保了确权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广大农民都比较认可土地确权政策,认为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现在确权在自己家庭基础之上,比较安心踏实,也化解了大部分的土地矛盾纠纷。

  (二)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自1999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无法再进行土地调整,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只能通过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的方式来实现。多年来,我镇对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土地政策非常重视,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国家土地政策、法律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让农民了解熟悉党和国家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基层农村干部进行了政策和法律的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目前,我镇的原有耕地农民自行经营占全镇34.6%,流转经营占55.1%,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占10.3%,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人口转化政策的落实,我镇原有耕地农民自行经营占比逐渐降低,流转经营及委托社会化服务经营占比逐年增高。农户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愿很大,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农民向城镇转移,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越来越多。近五年来,我镇总体上人口流入少、流出多,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主要集中在35—55岁,农村人口老龄化较严重,随着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的人口老龄化和空心化将加重,这也有利于社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

  (三)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管控是越来越严格,而对于宅基地确权这一块现在推行的是“一户一宅”制度,我镇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对农村宅基地所有、使用、继承进行操作,以减少相关矛盾纠纷。

  二、完善纠纷调处机制

  我镇积极预防处置新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与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区分情况,依法处理,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在全镇范围内普遍建立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制,推动健全民间协商、乡镇调解、市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完善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多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我镇嘎查村成立的协商议事室、巾帼服务队等,镇政府的平安建设办、司法所、矛盾调解中心等部门就土地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平等协商,及时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普及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

  (一)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大喇叭、民生集市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国国情国策、自然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五不准”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增强保护基本农田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印发各种宣传品、广播、电视、报纸、召开各种会议以及深入农村讲解等多种途径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他们依法开发使用土地的观念,为依法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快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步伐。

  (二)强化土地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关口”,从源头上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结合国家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对破坏耕地,特别是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对于圈占、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进行曝光,切实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度。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在保障经济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转变城镇建设用地思路和观念,由外延扩展转为内部挖潜,在搞好旧城改造后和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功夫,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

  (四)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旱改水”项目的实施工作。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将低效盐碱地、未利用地改造为优质耕地。加强对废弃地的复垦和农村居民点的整理,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空心村”改造等项目。大力推进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提案中的几点建议很好,对我镇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农村土地管理有关工作:一是加强对集体土地的日常管理。二是多渠道深入宣传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法律法规,积极调解相关矛盾纠纷,保护农民耕地合法权益。三是严格农房宅基地审批,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推进宅基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感谢您对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以后继续对我镇工作给予支持。

  

  

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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