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接旗国土空间规划,推进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实现杭锦旗建设发展新目标,我开发区组织编制了《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已形成《规划》草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盟市、旗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28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并以信件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对规划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1.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www.hjq.gov.cn)
2.现场公示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3.“杭锦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字样)。
1.电子邮箱:hjkfqjsj@126.com
2.邮寄地址: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7办公室,邮政编码:017000。
3.联系电话:0477-6887407(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注:本次为成果草案公示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