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机构设置
杭锦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6月份开始组建,8月底完成了机构和人员的整合,明确了职能职责并正式启动运行,为切实提升我旗城市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定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39个,现有干部职工63人。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协调配合各队室工作,确保工作顺畅;负责局机关制度建设、 财务管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和来信、 来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事宜、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法制室: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及日常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 监督指导工作;负责 “ 两法 ” 衔接平台的录入工作;负责受理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投诉;负责组织实施全旗性的城镇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设置亭棚、临时摊点、 临街横幅、条幅、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建筑施工现场围挡等审批工作。
(三)督察股:主要负责组织对全旗城镇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负责对城镇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全旗城镇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负责重大案件现场的调查、督导工作。
二、职能职责
杭锦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考核苏木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组织协调城区综合整治和检查督办。
(三)行使规划方面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围挡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规划区内倾倒建筑垃圾的监管及各类建设行为的维护、监察和管理。
(五)负责对城市建(构)筑物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设置实施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亭棚、 临时摊点设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规划区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两侧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大型标语、临街横幅、条幅、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地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地对侵占城市黑色路面以外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地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十)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2017年财政预算总额321.5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96.06万元,退休人员工资8.91万元,在职人员公务费13.2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4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说明
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07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杭锦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