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安全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房屋供暖、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销售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后期运营工作、房屋与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房屋测绘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设置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测绘监审市场执法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产权产籍交易管理股、市场开发供热管理股、信息档案管理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基本财政拨款收入139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42.56万元,按年初预算书增加39.38%,主要原因: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费预算由各部门作年初预算,但由本单位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费拨付。 基本财政拨款支出13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42.56万元,按年初预算书增加 39.38% ,主要原因: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费预算由各部门作年初预算,但由本单位负责取暖费拨付。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605.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565.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20万元;支出总计3,605.7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1.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67.39万元,增长54.20%;支出总计增加1,267.39万元,增长54.20%。主要原因:一是廉租住房五六期复工,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二是回购公租房房款的拨付。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供暖面积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56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3.81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1.75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56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01万元,占39.00%;项目支出2,174.59万元,占6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71.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70万元;支出总计3,571.5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7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265.68万元,增长54.90%;支出增加1,265.68万元,增长54.90%。主要原因:一是廉租住房五六期复工,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二是回购公租房房款的拨付。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供暖面积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6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98万元,占39.00%;项目支出2,173.83万元,占61.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较上年减少-6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补发工资,人员的调动;公用经费95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49.0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供暖面积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34.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3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32.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减少相关费用的支出;二是减少公车的使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占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21.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用于公车的油然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及出差过路费,车均运维费0.60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协调棚户区贷款项目相关事宜,出差费用相比2017年次数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2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市局督查保障房建设;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升级培训。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09万元,比2016年增加349.04万元,增长57.5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供暖面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和旗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我旗城市棚户区开工和基本建成404户,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2017年底要完成分配85%;2017年10月底城市棚户区全部开工,完成任务的100%,2008-2013年新建与回购公租房2269套,截至12月底共分配1962套,分配率为86.5%。
本部门会同旗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杭锦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本地区评价得分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嘎拉格 联系电话:0477-66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