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旗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分析和预测全旗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旗直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负责对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部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警示告诫、通报批评、行政问责。
3、负责汇集和发布全旗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旗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旗人民政府授权,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承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分解全旗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按年度进行考核和检查落实。
5、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照规定审查“三同时”安全专篇。
6、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审查申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申报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并进行监督管理。
7、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8、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10、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1、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使用情况。
12、承担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杭锦旗安监局属旗人民政府25个工作部门之一。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宣传教育培训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矿山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共有在职人员25名,领导职数一正四副,编制18个,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个,工勤编制13个。执法车3辆,车辆编制1个,基本能满足工作需求。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杭锦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费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共计193.95万元。分别为款项2150601的一般行政运行包括人员工资、日常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计188.37万元。款项2080501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共计5.22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支出分为款项2150601的一般行政运行包括人员工资、日常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计188.37万元。款项2080501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共计5.22万元,支出共计193.59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增(减)%情况: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17年6月26日我局共有执法车3辆,编制1个,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增(减)%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费用预算共计7.42,其中公用经费5.72万元,车辆运行费1.7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无……
三、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转移支付情况:无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四、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内财预〔2016〕209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1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