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杭锦旗统计局旗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属全额拨款单位。杭锦旗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城调队、农调队、普查中心四个科室、队。我局共有15个人员编制,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编内在岗人员15人,退休12人,死亡抚恤人员1人,财政供养车辆编制数1辆。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5.建立、健全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6.负责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7.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管理荔浦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收支情况:
(一)年初财政局给我局安排各类经费共计220.5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务费4.1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离退休人抚恤人员工资1.74万元,统发工资212.92万元。
(二)工资预计支出212.92万元,运行经费中:公务用车维护支出1.7万,办公费支出2.5万元,差旅费支出1.56万元,招待费0.10万元,
(三)三公经费: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0万元,其中招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1.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无增(减)额。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1.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预算安排金额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23.1%。
(四)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特此说明!
杭锦旗统计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