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杭锦旗给排水事业管理局成立于2009年2月,下设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两个二级单位,其中污水处理厂由内蒙古乾源水净化有限公司委托运营管理,隶属于杭锦旗人民政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给排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根据杭锦旗城镇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做好全旗城镇给排水发展规划、审查及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全旗城镇自来水、污水收集与处理、雨水、再生水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指导管理全旗城镇自来水、污水收集与处理、雨水、再生水利用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并做好给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会同发改部门做好自来水、污水处理、再生水价格的调整工作。负责对供水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水质检测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运行的监督检查,污水管网的维护运行;负责再生水利用、水质检测的监督检查。负责雨水管网的维护运行和锡尼镇镇区汛期防汛技术指导工作。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综合督查室、规划建设股、生产技术股、安监股六个股室。现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3人,副科级非实职领导2人,困难职工子女4人,在吉日嘎朗图镇挂职干部1人。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4602.7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7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经费1.7万元),人员经费216.13万元.项目经费14379.9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14602.79万元,公用经费6.7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经费1.7万元),人员经费216.13万元。项目经费14379.9万元(其中国内债务本金4005.8万元,债务付息1094.54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我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1.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我单位2018年公务接待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我单位2018年无该项预算。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我单位2018年无该项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我单位2018年无该项预算。
三、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内财预〔2016〕209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16〕27号)给排水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