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局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旗财经方面的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领导协调各机关单位的审计业务。
(二)向旗人民政府报告和向旗有关部门通报有关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向旗人民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提交旗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提出上一年度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旗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机关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五)受旗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苏木乡镇、旗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七)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审计局2016年共有编制30个,其中行政编17个、工勤编13个、超编人员15人;财政统发人员共有73个,其中在职在岗人员45人、在职不在岗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17人、抚恤人员2人。
二、旗本级应承担618.42万元支出预算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工资支出529.19万元。
说明:⑴在职人员工资355.82万元;
⑵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9.89万元;
⑶死亡抚恤3.48万元。
2.人员补助支出75.83万元
说明:(1)审计人员补贴18.23万元。
(2)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57.6万元。
3.公用支出13.4万元。
说明:(1)公用经费11.7万元;
(2)车辆运行经费1.7万元。
三、“三公经费”2.18万元
说明:根据2015年预算编制原则“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只减不增。安排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7万元,共计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