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合管办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合管办.xls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杭锦旗合管办成立于2005年,是杭锦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新农合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苏木镇合管办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合管办设置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稽核监督室;我单位在职人数16人,核定事业编制8个,其中核定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实配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人员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75%,管理及工勤人员所占比例为25%,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945.83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工资8.61万元,合作医疗旗级补助603万元,代缴城乡少数民族居民个人医疗保险202.5万元,公用经费3.9万元,取暖费1.29万元,车辆运行经费1.7万元,在职人员工资124.83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人员工资按2016年11月份工资预算2017年全年工资、补贴。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总额124.83万元,退休人员工资总额8.61万元。
2、公用经费:按在职在岗15人,每人2600元预算,合计3.9万元。
3、取暖费:自行供暖面积430平米,每平米30元,合计1.29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
5、合作医疗旗级补助603万元。
6、代缴城乡少数民族居民个人医疗保险202.5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
3、会议费0.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费1.5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取暖费1.29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合计6.8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杭锦旗合管办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