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杭锦旗民族事务局成立于1981年6月1日,在此之前,一直归属旗委统战部。1981年民族宗教科改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语委和民委合署办公。2002年将杭锦旗民族宗教委员会设置为杭锦旗民族事务局(挂宗教事务局、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2010年机构改革时将杭锦旗民族事务局设置为杭锦旗民族宗教事务局(撤宗教事务局、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是主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和蒙古语文工作事务的旗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2.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教股、古籍办等6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及编制情况:
共21人,13个编制:其中7个行政编,6个工勤编。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给我单位核定在职人员工资122.5万元,退休人员工资61.81万元,抚恤人员工资4.98,在职人员公务费6.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喇嘛生活补助35万元,历史档案编译费,马业协会经费.民做工作经费87元,总计319.5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3年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附件:1.2014年预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