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杭锦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所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编制实施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规划,上报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计划,管理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监督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级人民政府做好农村牧区公路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旗乡公路一般养护工程。
杭锦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由旗财政局统一拨付。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所机构规格为副科建制,隶属于旗交通运输局,现有工作人员17人,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个,新增编制1个,核定领导职数一正两副,实配领导职数一正三副。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养护股、安检股、养护工程股、财务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270.28万元,比上年增加54.99万元,增加了25.54%,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业务经费70.25万元,本年安排业务经费140.33万 。;本年支出270.62万元,比上年增加33.58万元,增加了14.17%,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护里程增加,相应支出也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0.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70.2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39万元;支出总计270.6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3.23万元,增长14.00%;支出总计增加33.23万元,增长14.00%。主要原因:一收入增加是因为事业单位每年度工资正常晋升;二支出增加是因全旗公路养护里程增加导致业务经费随之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7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28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6万元,占48.10%;项目支出140.33万元,占51.9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0.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39万元;支出总计270.6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4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3.23万元,增长14.00%;支出增加33.23万元,增长14.00%。主要原因:是因为事业单位每年度工资正常晋升(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6万元,占48.10%;项目支出140.33万元,占51.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9万元,津贴补贴55.47万元,绩效工资25.3万元,较上年减少-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拨付2017年12月工资;公用经费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9万元,差旅费2.71万元,租赁费0.08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较上年减少-32.18万元,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公用经费未拨付。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7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7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用于车辆年检,修理,保养,车均运维费1.20万元,较上年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里程增加排查路程也跟着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部级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因没有涉及此项业务,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静 联系电话:0477-686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