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抓好杭锦旗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3.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大力构建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为主的五大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加速形成以旗供销合作社企业为中心、乡镇配送中心为骨干、村网点为终端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承担杭锦旗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组织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
5.指导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功能,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成员社的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指导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7.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企业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8.承办杭锦旗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本部门概况
杭锦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2003年供销社转制后,机构并入经贸局;2015年4月13日,旗委、旗政府决定将供销合作社调整为旗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个,领导2名,职工3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综合业务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
处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协调供销系统工作会议及党委会议、主任办公室会议的筹备并协调组织落实及文电运转。负责有关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和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负责旗社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事宜、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业务室
负责宣传、落实国际、自治区、市有关农村牧区经济和发展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并制定全旗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规划。负责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加速形成以旗供销合作社企业为中心、乡镇配送中心为骨干、村网点为终端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负责推动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研究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探索开拓农村市场的措施;组织制定旗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领导及上级社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财务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统计、会计和财政、税务、金融以及审计等法规、制度;编制本级供销系统的年度预算;审核、汇总、编报全旗供销系统的年度决算。负责制定本级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旗供销系统财务会计报表汇总和统计工作;负责旗社机关经费管理、财务核算;负责统计和经济信息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42.49 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 63.73万元,收入决算合计63.73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21.24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37 %。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 37 %,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资金 和开办费等。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3.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3.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3.7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3.97万元,增长222.50%;支出总计增加43.97万元,增长222.5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工资;二是新增专项资金;三是增加业务经费。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3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3万元,占80.10%;项目支出12.70万元,占19.9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3.7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3.97万元,增长222.50%;支出增加43.97万元,增长222.5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 ;二是增加了新网工程专项;三是增加业务经费。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3万元,占80.10%;项目支出12.70万元,占19.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9万元,津贴补贴24.48万元,较上年增加26.3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1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0.34万元,差旅费1.57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上年增加4.9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量增加;单位新成立,没有公车,2017年单位从财政划拨一辆旧越野车,进行了大型维修。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20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的21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单位新成立,没有公车,2017年单位从财政划拨一辆旧越野车,进行了大型维修;二是单位业务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万元,占98.6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0万元,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等费用,车均运维费3.60万元,较上年增加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没有公车,2017年单位从财政划拨一辆旧越野车,进行了大型维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5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市里下基层调研;二是市社年底验收。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1.00辆,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没有公车,2017年单位从财政划拨一辆旧越野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没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686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