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旗委、政府于2012年9月下旬正式批准成立了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原政府采购中整建制划入。旗编委印发了《关于成立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杭机编发[2012]48),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运作,“一委”为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简称公管委),是全旗公共资源交易领导机构;“一办”为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日常工作监管机构;“一中心”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是交易活动服务机构。20132月旗编委又印发了《关于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为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杭机编发[2013]1),将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为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隶属于旗政府,相当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负责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事项;负责组织制订有关交易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相关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等工作。 

  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原旗政府采购中心职能、旗建设工程承发包职能、旗国土资源交易职能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于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相当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咨询等服务,为监督部门进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接受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见证交易过程、管理场内秩序、保存交易档案、统计交易数据等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和评标专家考核工作;协助建立企业诚信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内设5个机构:综合股、业务股、法规与监察股、政府采购股、建设工程股。人员编制:1、本单位共有编制14名。全部为事业编制.无编制人员5名。2、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管理人员:人(正科级一人、副科级两人),专业技术人员:15 人,工勤技能人员:人。截至2017628日我单位实有21人,其中在职人员有19人,退休人员2.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6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4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68.6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46.26万元,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工资。  

  (2)公用支出10.7万元,包括2017年度在职人员公用经费4.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取暖费4.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8万元,是离退休人员工资11.68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7万元。  

  1、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1.7万元,用于我中心一般公务用车日常油燃费及维修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办公费4万元2、差旅费0.94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附件:1、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

  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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