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档案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共杭锦旗档案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旗档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旗档案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社区、村、嘎查)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三)承担旗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责任。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旗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旗级直属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发展的档案资料。

(四)组织制定全旗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旗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五)指导全旗档案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六)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旗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资料的信息检索系统工作。

(七)负责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八)负责全旗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旗档案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旗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九)组织开展旗内外档案学术交流;承办有关档案与档案工作的涉外事务。

(十)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核定编制16人,在职人员18人,非在职4人,退休3人. 财政供养人员合计25人

(二)领导和各科室分工情况:1、李忠义局(馆)长:主持全盘工作。2、杨文胜副局(馆)长:分管办公室、保管股、编研股及现行文件资料中心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3、宝音达来副局(馆)长:分管档案业务工作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共杭锦旗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杭锦旗档案局2016年预算收入205.7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4.4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万元,在职人员工资预算138.38万元,退休人员工资预算60.37万元。2016年实际收入293.65万元,2016年支出293.65万元。收入与支出对比2015年有所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了支出。预算外增加了第一驻村书记补贴1.8万元,业务费4万元,人员抚恤金68.97万元等款项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杭锦旗档案局2016年实际收入293.65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293.65万元。对比2015年有所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上调,人员工资支出较往年增加。预算外增加了第一驻村书记补贴1.8万元,业务费4万元,人员抚恤金68.97万元等款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93.65万元,支出总计293.6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6.48万元,增长41.7%;支出增加86.48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上调;二是增加业务费和人员补助;三是增加人员抚恤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9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65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65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3.65万元,支出总计293.6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6.48万元,增长41.7%;支出增加86.48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上调;二是增加业务费和人员补助;三是增加人员抚恤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213.39万元,抚恤金68.97万元,较上年增加86.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上调,增加抚恤金。公用经费1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取暖费等5.49万元,业务费4万元,人员补助1.8万元)较上年增加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费,人员补助等款项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7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75.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财政少拨一个季度的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及机燃费。车均运维费1.3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少拨一个季度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9万元,比2015年增加1.18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费,人员补助等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8.02万元,比2015年增加778.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档案馆馆库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下乡。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玉莲    联系电话:0477-662832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共杭锦旗档案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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