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园林环卫局2015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队、垃圾清运管理队、公厕清掏管理队、督查队、路灯管护队、胜利清扫队、育才清扫队、环城路清扫队、建安清扫队、公园管理队、苗圃管理队、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 

  二、职能职责 

  (一)园林绿化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镇区园林绿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镇区主要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的绿化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 

  5、负责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园林绿化建设资金; 

  7、组织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8、会同各部门组织编制、修订园林绿化建设,执行地方标准定额、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9、申报和审批镇区内占用绿地、伐移树木等事项;负责办理移植、砍伐树木审批手续和占用绿地审核手续,查处绿化违法事件; 

  10、负责制定镇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并组织重点科研项目试验研究、申报和推广工作; 

  11、参与建成区圃地、花木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镇区内苗木花卉病虫害的防治; 

  12、负责各企事业单位的街区、厂区、居民区、庭院绿化美化升级达标和辖区内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 

  (二)环卫工作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镇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镇区街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公共厕所清掏保洁、污水井的清掏清运工作; 

  4、负责镇区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三)路灯管护工作 

  1、负责镇区路灯的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220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15万元、其他收入0.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25万元;本年支出2226.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7.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0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16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 

  

  

  附件:1.杭锦旗园林环卫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2.杭锦旗园林环卫局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补充公开)

  

  杭锦旗园林环卫局 

  2016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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