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苏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1、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计划,促进苏木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⑵搞好区域内市场体系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集聚人口的能力。
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搞好对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搞好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和服务,使更多的农牧民掌握农牧业科学技术;及时向农牧民提供农牧业生产方面和各类市场供求信息;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开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好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公益事业,加强农村牧区低保、救灾救济、扶贫解困等工作,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⑷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制定科学的农牧业发展计划,积极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壮大苏木乡镇、嘎查村经济实力。
⑸加强区域内生态建设,强化禁牧休牧工作,巩固水保项目建设成果,为区域内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⑹管理苏木乡镇经济及财政;管理本区域内的土地、农田水利设施、乡村公路;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本地区集镇、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发展苏木乡镇公益事业。
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合法权益。
⑻监督苏木乡镇各类经济组织和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督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情况。
⑼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倾听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作风。
⑽加强对各嘎查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⑾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伊和乌素苏木下设5个机构,党政办,财政所,文化站,农牧中心,计生办。
三、2017年我苏木 预算收支2270.78万元 。
(一)2017年我苏木预算收入2270.78万元 。
(二)2017年我苏木 预算支出2270.78万元 。
(三)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19万元、 减 25%情况等。
3、公务接待费1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0.75万元、 减 5%情况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3.5万元。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