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构成情况
核定内设行政机构3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内设股级事业单位4个(农牧业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规定、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保证其贯彻执行和落实。
2.领导、组织和管理本区域的经济建设,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财政、体育事业和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土地等各项行政工作。强化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使行政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4.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嘎查村、各单位、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监督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各经济组织和个体户的合法权益,取缔违法经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5.管理本级财政、税收,指导和监督各嘎查村、各单位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其它经济管理工作。
6.加强对公安、司法工作的领导,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7.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为乡镇企业和农牧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条件,扶持科技示范户,各类个体户的发展,为农牧民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8.负责组织资源、技术推广、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本区域内农牧民做好服务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本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10.监督各行各业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嘎查村委员会以及治保、调解委员会发展群众自治,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11.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
巴拉贡镇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195.45万元,根据《杭锦旗苏木乡镇财政管理实行乡财旗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3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195.45万元。
(二)按财政收入安排支出如下:
1.工资支出1048.49万元其中:
1.统发人员工资534.34万元;
2.退休人员工资487.57万元;
3.抚恤人员支出26.58万元。
2.基本支出738.63万元其中:
1.公用经费支出:39.84万元;
2.机燃费:16.8万元;
3.取暖费:46.04万元;
4.防凌防汛经费:51万元;
5.共青团经费:2万元;
6.会议费:5万元;
7.基层动检所工作经费:3万元;
8.计生宣传费:15.2万元;
9.接待费:10万元;
10.街道维护费:16万元;
11.抗旱救灾及防洪抢险:30万元;
12.路灯电费、维护费:16.76万元;
13.绿化水、电费:16万元;
14.群众娱乐活动经费:22万元;
15.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
16.砂石路维护:10万;
17.市政环卫费:83万元;
18.网络服务费:3万元;
19.镇对村目标考核:6万元;
20.政协委员联络室工作经费:5万元;
21.综治创安经费:15万元;
22.镇对二级单位目标考核费:20万元;
23.总预备费:84.99万元;
24.培植税元:217万元。
3.项目类支出安排1408.33万元,用于偿还债务。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2013年我镇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分别为23万元和18.5万元。
附件:1.2013年预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