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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2013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构成情况 

  核定内设行政机构3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内设股级事业单位4个(农牧业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规定、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保证其贯彻执行和落实。 

  2.领导、组织和管理本区域的经济建设,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财政、体育事业和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土地等各项行政工作。强化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使行政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4.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嘎查村、各单位、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监督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各经济组织和个体户的合法权益,取缔违法经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5.管理本级财政、税收,指导和监督各嘎查村、各单位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其它经济管理工作。 

  6.加强对公安、司法工作的领导,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7.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为乡镇企业和农牧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条件,扶持科技示范户,各类个体户的发展,为农牧民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8.负责组织资源、技术推广、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本区域内农牧民做好服务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本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10.监督各行各业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嘎查村委员会以及治保、调解委员会发展群众自治,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11.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收入支出情况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767.6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4767.63万元。 

  四、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13年我单位“资产负债简表”中 “暂付款”项为1151万元,全部是由已支付但因工程未验收合同发票不齐全无法入账形成的。“暂存款”项为1151万元,其中:1.撤乡并镇历年债务1100万元;2政府办公楼前、后硬化工程债务51万元。 

  2. “三公”经费说明:2013年我镇没有因公出国(境)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方面:今年我镇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2013年编办核定车编3辆,但由于工作需要,我镇现实有车辆7辆。运行经费支出2013年为18.5万元。公务接待费方面今年我镇国内公务接待4133723人次,总支出23万元。 

  附件:1.2013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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