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市旗有关政策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旗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园区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财政运行管理;协调园区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
4.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园区范围内行使旗级规划管理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管理、招投标、环保管理、林业行政审批、水务管理等权限。
5.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咨询和协调服务,组织和监督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设在园区内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园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处理园区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园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我单位设办公室、党群部、建设局、人事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安监局、环保局,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职人员5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6人;核定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人员编制33名,原核定开发区行政事业编制不变,不足部分在杭锦旗直编制中调剂解决。核定园区党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2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7名(9正18副)。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预算总收入28448.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8448.82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48.82万元,基本支出28448.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09万元,占总支出的1.79%;公用支出766.82万元,占总支出的2.7%。
公用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6.82万元;公用经费67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机燃费88.6万元、占基本支出0.3%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6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
附件: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预算表和“三公”经费预算表
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