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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公安局2014年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机构设置 

  杭锦旗公安局共设部门29个,其中派出所10个,其他部门19个:督察大队、指挥中心政治部、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 警务保障室、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情报大队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看守所、刑警大队科通大队、禁毒大队巡逻防暴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处置和预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办公室锡尼镇第一派出所锡尼镇第二派出所锡尼镇第三派出所伊和乌素第一派出所伊和乌素第二派出所巴拉贡派出所呼和木独派出所吉日嘎朗图派出所独贵塔拉派出所塔然高勒派出所。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旗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旗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影响重大的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旗公安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治安保卫、治安防控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人口、户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旗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同外国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六)负责全旗公安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监督并依法开展全旗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旗防范、处置、打击邪教等非法组织、恐怖活动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九)负责全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并依法办理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指导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十二)指导、规划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查处、督办全旗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指导全旗公安信访工作。 

  (十六)指导林业公安机关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杭锦旗党委、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4年度财政决算公开 

  杭锦旗公安局2014年度决算数据,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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