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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公安局2015年决算公开说明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能。公安经费保障是保证公安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2015年我局合理处理公安工作和财力可能的关系,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执行了本年度财政拨款。 

  一、单位情况 

  (一)机构设置 

  杭锦旗公安局共设部门29个,其中派出所10个,其他部门19个:督察大队、指挥中心、政治部、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情报大队、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看守所、刑警大队、科通大队、禁毒大队、巡逻防暴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处置和预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办公室、锡尼镇第一派出所、锡尼镇第二派出所、锡尼镇第三派出所、伊和乌素第一派出所、伊和乌素第二派出所、巴拉贡派出所、呼和木独派出所、吉日嘎朗图派出所、独贵塔拉派出所、塔然高勒派出所。 

  (二)人员情况 

  杭锦旗公安局共有公安行政编制人员196人,年末在职人员537人,由于本年新增退伍安置军人25人,调入2人,开除公职1人,退休1人,调出6人,增减变动后在职人员比2014年增加19人; 退休人员59人,比上年多1人,原因是有在职人员1人转入退休,所以退休人员比2014年增加1人,抚恤人员16 

  (三)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旗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全旗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3)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影响重大的犯罪案件。 

  (4)负责全旗公安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治安保卫、治安防控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人口、户籍管理工作。 

  (5)负责全旗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同外国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6)负责全旗公安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监督并依法开展全旗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全旗防范、处置、打击邪教等非法组织、恐怖活动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9)负责全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并依法办理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0)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1)指导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12)指导、规划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13)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14)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15)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查处、督办全旗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指导全旗公安信访工作。 

  (16)指导林业公安机关公安业务工作。 

  (17)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杭锦旗党委、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578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0.5万元,公用经费1065.12万元,业务经费1058.24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15年全年总收入5029.9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12,约增加3.35% 

  2、支出情况:2015年全年支出总计5165.45万元,比上年增加109.21万元,约增加2.16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4581.50万元比上年增加544.93万元,约增加 13.50 %,其中人员经费 4160.38万元比上年增加452.73万元,约增加12.21 %,主要原因是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额提高;日常公用经费421.12万元比上年增加92.20万元约增加了28 %,主要原因本年公用经费拨付全部到位;(2)、项目支出583.94万元,比上年减少435.73万元,原因是上年的基建支出及装备购置支出多于本年。 

  3、“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 占本年支出合计比例的5.49%,原因是我单位为执勤执法单位,车辆的保有量10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远远超出一般行政单位,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出现的差异是由于2014年购置11辆警车经费支出87万元,故上年比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大。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与上年对比) 

  

   说明: 2014年末保有量104辆,2015年末车辆保有量105辆,原因是本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划拨1辆运警车。 

  三、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共计8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1.69万元,基本支出结转主要为取暖费结转,项目支出结转70.9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主要为专项装备经费及交通设施购置业务经费。 

  附件:1.杭锦旗公安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补充公开) 

                              

杭锦旗公安局 

                              2016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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