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锦旗总工会基本情况
杭锦旗总工会,内设办公室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现有在职职工14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人,退休人员2人,病休人员1人,抚恤人员1人。
二、杭锦旗总工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旗委政府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旗委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全旗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做好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劳模,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全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七)承担旗委、旗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总收入为253.58万元,其中统发人员工资37.09万元(退休、抚恤人员工资),工会经费216.79万元,主要用于工会人员工资、公务费及全旗职工文体活动费、困难职工救助。
附件:杭锦旗总工会2016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