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 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
3、 积极组织对灾区、贫困地区、农牧区进行救灾、医疗服务。
4、 在学校开展红十字会工作,促进德育教育。
5、 参与输血无偿献血工作,宣传、推动无偿献血。
6、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部署,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 根据红十字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监督检查红十字会标志的使用情况。
8、 依照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旗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各项事宜。
9、 开展其它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0、 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二、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业务室2个科室。
三、机构人员情况
1、共有人员编制6个,其中群团事业编制6个
2、统发人员总数12个,其他在岗人员11人(郭团荣、陈广军为正科干部,莎日娜、花日(超配调入副科领导)为副科干部,胡引第为在岗合同工)离退休人员1人。
3、车辆编制情况:财政供养经费车辆1辆、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四、预算编制情况
在职人员工资66.37万元,退休人员工资5.04万元,在职人员公务费3.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业务费按项目分共有两项,分别为:救助款70万元,培训费和拉运费5万元,总计151.7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拨款
公务用车维护费2.0万元
附件:1.2014年预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杭锦旗红十字会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