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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解读----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赛兴嘎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赛兴嘎同志就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赛局长,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做客这期在线访谈。

  赛兴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荣幸能够来到在线访谈,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和交流。

  主持人:下面,就请局长向网民朋友们解读一下,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退役士兵安置有哪些方式 

  赛兴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主持人: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城镇复员士官已办理自谋职业能否按退回自谋职业金要求再重新安置工作 

  赛兴嘎:不能自谋职业是政府安置工作的一种方式,已选择自谋职业的,属于已落实安置政策,不能退回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不予重新安置工作。 

  主持人: 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城镇复员士官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能否重新安置工作 

  赛兴嘎:按照规定政府保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不能重新安置工作,有就业意愿的,由当地政府帮扶就业。 

  主持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赛兴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主持人:优抚对象的类别有哪些 

  赛兴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规定,优抚对象为: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主持人:什么是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赛兴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出专项经费,按照不同的对象和条件,定期向优抚对象发给一定限额的生活补助费,即定期定量补助。 

  目前,我国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对象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老年烈士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主持人: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收入低,能否得到其他救助 

  赛兴嘎:对于生活存在困难的情况建议向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申请低保和其他救助。 

  主持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优抚对象能否享受优抚待遇 

  赛兴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主持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具体有哪些内容 

  赛兴嘎:适应性培训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安全保密教育,树牢组织纪律意识;宣讲退役政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心理调适,促进角色转换;实施职业指导,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引导合理就业预期;组织人才测评,提供就业推荐、职业培训项目推介。 

  主持人: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什么 

  赛兴嘎:退役士兵根据个人培训意愿,应当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中选取所学专业及培训机构,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培训申请,并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主持人:退役军人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赛兴嘎:享受一次“三免一补”: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职业技能鉴定费、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时间按照培训工种和等级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享受一次“三免一补”:免学杂费、免 住宿费、免职业技能鉴定费、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时间按照培训工种和等级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每年以10个月计算)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各盟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培训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时数的60%不予发放生活补助费。

  主持人:好的,感谢局长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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