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锦旗沙井宝丰200MW/8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杭锦旗宁臻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呼和木独镇
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6月—2026年12月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632㎡,储能总规模为200MW/800MWh,分为40个5MW/20MWh储能单元,电池系统设计采用314Ah磷酸铁锂电芯,组成电池模组。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储能单元通过8回35kV线路汇集至220kV升压站35kV侧。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3600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54400万元。
二、征询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范围:项目相关利益群体。
2.征询意见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潜在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项目有何诉求,以及合理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评估主体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建设项目区域内或周边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或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部门。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杭锦旗能源局
建设单位:杭锦旗宁臻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志辉
联系电话:15296971734
第三方编制公司:内蒙古建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海龙
联系电话:15352877603
杭锦旗能源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