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东胜气田全额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
2.建设单位:中石化华锦(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4.建设期:2026年建成投产;
5.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锡尼镇面积为7.6548公顷,其中巴音布拉格嘎查0.7979公顷、察哈尔乌素村0.4471公顷、道劳呼都格嘎查6.4098公顷,以东胜气田集中处理站为中心,在矿权区内建设东胜气田零碳处理站示范工程。依托杭中变现有电网结构,结合气田产业发展规划,以满足现在及短期内自身用电需求为目标,分阶段对三级用能场景进行低成本、多点式的绿能替代。形成以东胜气田集中处理站为中枢核心的零碳场站。本项目为电源部分,项目拟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6MW/24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自建在开关站内。风机电力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入风电场新建35kV开关站的35kV母线上,最终接入杭中变35kV侧。
6.项目投资:总投资20325.84万元。
二、征询事项
1.征询范围:征求拟建项目区域公众永久和临时占地人群。充分考虑实际与可能,明确具体的年度目标任务,内容清晰、可量化,便于监督考评。
2.征询意见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潜在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项目有何诉求,以及合理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评估主体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建设项目区域内或周边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或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部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华锦(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评估主体单位:杭锦旗能源局
联系人:王建强
联系电话:18691013263
编制单位:内蒙古中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乌赫
联系电话:15034928910
邮箱地址:1206075422@qq.com
杭锦旗能源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