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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嘎查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杭锦旗嘎查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杭锦旗锡尼镇、独贵塔拉镇、巴拉贡镇、吉日嘎朗图镇、呼和木独镇、伊和乌苏苏木、塔然高勒。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生活垃圾处理方面:1.新建锡尼镇四十里梁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7.5t/d,设计使用年限20年,新增3m3生活垃圾箱8个;2.新建独贵塔拉镇二圪旦湾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9t/d,设计使用年限20年,配套3m3生活垃圾箱14个,配套新建30t/d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3.新建巴拉贡镇朝凯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5t/d,设计使用年限20年,接纳存量垃圾4000m3,配套3m3生活垃圾箱8个,72L果皮箱200个,240L垃圾桶150个;4.新建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6t/d,设计使用年限20年,接纳存量垃,圾7000m3,配套新建30m3/d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站一座。新增3m3生活垃圾箱8个,吸污车1辆;5.新建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 5t/d,设计使用年限20年,接纳存量垃圾4500m3,配套3m3生活垃圾箱10个;6.新建伊和乌素苏木陶日木嘎查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 5t/d,设计使用年限20年,接纳存量垃圾5000m3,配套3m3生活垃圾箱8个;7.新建塔然高勒乌定布拉格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12. 5t/d,设计使用年限20年,新增3m3生活垃圾箱12个。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塔然高勒乌定布拉格污水处理站二期工程(含:隔油池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备一座(30t/d))、中水池三座(20000m3一座,50m2两座)、深井泵房一座(24m3/d)、污水收集管线二期工程约4.5 km (含一体化泵站分别为4 km、4 km、2. 5 km三座)、中水管线约2. 4 km。

  项目建设周期:工期为2023年--2025年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8381.4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组织和管理、征地补偿、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带来扬尘、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问题,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的措施实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建设单位将要求参加施工的单位对流动人口、施工机械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管理,将参加施工的人员、车辆和设备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可以约束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和当地宗教民俗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与当地群众的矛盾冲突、避免施工人员不文明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瓦其尔 15924574004

  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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