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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协鑫硅材料有限公司协鑫杭锦旗颗粒硅及配套全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协鑫硅材料有限公司协鑫杭锦旗颗粒硅及配套全产业链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协鑫硅材料有限公司协鑫杭锦旗颗粒硅及配套全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协鑫硅材料有限公司协鑫杭锦旗颗粒硅及配套全产业链项目。 

  2.建设单位:内蒙古协鑫硅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南项目区)。 

  5.建设内容:年产10万吨颗粒硅及配套15万吨高纯纳米硅、5GW拉单晶切片。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大气环境:取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边长为5km范围的矩形区域。 

  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地下水:东南部(上游)平行于1240m等水位线为界,外扩2260m;西北部(下游)平行于1200m等水位线为界,外扩4200m;西南侧以分水岭为界,东北侧以沟谷为界,外扩410~1960m,评价区面积27.47km2 

  环境风险:以建设地为中心,半径5km范围。  

  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1000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开始时间:20221122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315179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钢铁大街86号新邮电大厦507房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8147751222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协鑫硅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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