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报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3.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5.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实缴金额明细账单
6.《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7.《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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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1)线上办理就业登记。
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单位登录→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登录→点击劳动就业→点击就业登记→点击下载模板,填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点击新增申报,维护员工基本信息,选择申请办理地“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点击申报材料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扫描件)→点击保存后提交。
(2)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申报材料向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企业账户。
政策咨询及业务联系电话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