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近日,独贵塔拉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开展“生鲜灯”使用专项检查。
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公布,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执法人员以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售卖肉类、禽蛋、水产品、水果、蔬菜现场为重点,排查场所内照明设备是否是使用“生鲜灯”,对不符合《办法》要求使用“生鲜灯”的,跟踪监督尽快更换,限期主动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摸排辖区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20余家次,切实规范了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