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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旗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4年度旗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9625万元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资金安排用于2024年度低收入人口危房改造项目85万元、2024年度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项目3.9625万元。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日,公告期为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杭锦旗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3331杭锦旗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杭锦旗乡村振兴局(锡尼镇阿斯尔大街妇幼保健所斜对面)
  电子邮箱:hangjinqifpb@163.com 
  
 
杭锦旗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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