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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单位全面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现制定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培训会等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发挥各类媒体和平台以及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2022年“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和宪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
  (三)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民法典知识竞答等系列活动。
  (四)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进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网络竞答活动。
  (五)围绕平安杭锦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反有组织犯罪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七)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点抓住“关键 少数”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述职述法、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全体干部法治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活动,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八)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普法六进”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学生、老师等人群的 学法用法宣传。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12·4”宪法日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学法、守法、尊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九)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抓关键少数企业经营人员学法,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诚信建设、法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社会责任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工作对象
  1.杭锦旗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
  2.杭锦旗市场主体;
  3.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一)抓好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
  一是继续解放思想,抓好理念学习,推动我旗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三是抓好业务学习,开展业务竞赛,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
  (二)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全力抓好办案工作,不断拓宽办案思路,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检查,落实办案目标;二是强化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监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扶持企业品牌创新,加强广告监管,强化日常监管,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三)继续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
  四、具体举措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宣传。通过大众传媒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普法宣传,使其了解法律、法规,促使其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维权。
  (三)结合活动日开展普法工作。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和“12·4”法治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本系统法律法规。
  (四)要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把普法宣传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行政执法使管理相对人懂得守法经营,达到优化市场环境的目的。
  (五)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深入基层,对局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针对执法办案程序和文书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
  五、责任部门
  (一)政策法规股: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公共基础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二)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承担行政许可法律知识、市场主体登记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三)市场综合业务股:承担企业信息公示、市场监管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价格、反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直销监管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承担网络商品交易、经纪人、拍卖、动产抵押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股:承担商标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广告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知识产权管理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四)质量和计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体系认证、强制认证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承担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条码、计量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及宣传。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特种设备使用、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及宣传。
  (六)食品股:承担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及宣传;承担食品餐饮领域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及宣传。
  (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承担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及宣传。
  其他内设机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承担各自职能履行和监管执法涉及的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职责。各职能部门在普法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合力推进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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