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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杭锦旗公安局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办公楼土地面积:15184.4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