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杭锦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1210.6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其中有李永胜98.1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杭锦旗公安局(原)锡尼镇第二派出所840.0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燕利生49.9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裴学利36.5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温二牛86.4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