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通知公告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锦旗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3〕4号)要求,对全旗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资格审定工作,现将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定形式的旗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公布如下: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31个 

  锡尼镇人民政府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吉日嘎朗图镇人民政府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巴拉贡镇人民政府伊和乌素苏木人民政府杭锦旗财政局杭锦旗审计局杭锦旗教育体育局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杭锦旗民政局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锦旗自然资源局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锦旗交通运输局杭锦旗水利局杭锦旗农牧局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杭锦旗文化和旅游局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杭锦旗应急管理局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旗统计局杭锦旗能源局杭锦旗公安局杭锦旗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锦旗司法局 

  由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执法机构(26个 

  杭锦旗锡尼镇第一派出所、杭锦旗锡尼镇第二派出所、杭锦旗独贵塔拉派出所、杭锦旗吉日嘎朗图派出所、杭锦旗呼和木独派出所、杭锦旗巴拉贡派出所、杭锦旗伊和乌素第一派出所、杭锦旗伊和乌素第二派出所、杭锦旗塔然高勒派出所、杭锦旗档案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烟草专卖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分公司、巴拉贡创业园区税务分局、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税务分局、锡尼镇税务所、杭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巴拉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呼和木独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独贵塔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锡尼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气象局、杭锦旗国家保密局、杭锦旗新闻出版广电局、杭锦旗宗教事务局。 

  依法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8个) 

  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杭锦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杭锦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杭锦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杭锦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杭锦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杭锦旗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上述行政执法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