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统计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5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0.43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8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工业完成增加值1.51亿元,同比减少0.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64亿元,同比增长5.3%。
二、工业
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家,完成工业总产值4.67亿元。分行业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5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12亿元,医药制造业0.38亿元,金属制造业0.3亿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98 亿元,燃气生产和供应业1.38亿元。产品产销率102%。
三、固定资产投资
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7个,共完成投资2.9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第二产业完成2.9亿元。
四、商业
2015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9亿元,同比增长5.5%。
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地区零售总额完成4.1亿元,同比增长5.4%;乡村地区零售完成1.8亿元,同比增长5.7%。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5.8%;商品零售完成4.7亿元,同比增长5.4%。
五、财政、金融
(一)财政
一季度,全旗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97亿元,同比减收0.17亿元,下降8%。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6亿元,同比增收0.078亿元,增长6%。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0.30亿元;地税部门完成1.2亿元;财政部门完成0.48亿元。三个部门占总收入的比例为15:60:25。
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1.48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 75%;非税收入完成 0.4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5%。
一季度全旗地方财政总支出累计完成3.75亿元,同比增支0.20万元,增长6%。
(二)金融
一季度,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8.3亿元,同比增长6.88%;贷款余额46.3亿元,同比增长1.74%。
六、人民生活
一季度,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7293元,同比增长9.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95元,增长7.9%,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9元,同比增长9%。全体居民消费性支出5466元,同比增长2.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593元,同比增长2%,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05元,同比增长2.7%。
注:
1.地区生产总值的各项增长速度均按不变价计算。
2.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