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482
- 分类: 劳动、人事、检察;其它
-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 名称: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杭政办发〔2025〕35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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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杭锦旗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杭锦旗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就业促进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及工作任务
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扎实开展就业促进行动,不断完善就业促进机制,全面抓提升、树典型、补短板,促进就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全旗就业稳中向好。到2025年,全旗城镇新增就业600人,农牧民转移就业6000人。到2027年,全旗城镇新增就业不少于1800人,农牧民转移就业不少于15000人。
(一)持续强化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
1.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协同推进机制。将促进就业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强化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将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作为项目重要评估指标,做好新建项目、企业新增用工情况调查,着力构建“产业、企业、就业”协同促进机制。(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科局、国资委、人社局、各有关部门)
2.推进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带动就业。加大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主体培育和引进力度,稳步扩大就业规模。大力推进各领域项目、重大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旗内农村牧区劳动力,抢抓国家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等政策机遇,围绕先进高载能、煤基新材料、现代农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全力推动库布其新能源防沙治沙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华能先导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底,带动新增就业岗位800个以上。(责任单位:旗发改委、能源局、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局、人社局)
3.做大做强服务业吸纳就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作用,在推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教育服务等服务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大力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实现提质扩容。充分利用我旗文旅资源,以“文旅+”为抓手,大力推进休闲度假、乡村旅游等,加快推进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扩大文旅带动就业辐射力。深入挖掘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兴领域就业潜力。2025年挖掘新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旗发改委、能源局、工科局、交通局、文旅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
4.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扩大就业。认真落实普惠金融支持、税收减免、援企稳岗等各类惠企政策,强化政策激励。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行动,合理满足中小微企业、新型农牧业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款等资金支持。力争到2025年底,全旗市场主体突破1.9万户,企业总量突破0.5万户,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1.22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突破0.18万户。(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管局、工科局、发改委、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各有关部门)
(二)优化供给提升就业服务质效
1.着力提升技能培训实效。紧扣就业“需求”,强化培训导向,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补贴+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加大对六类重点群体培训力度。对重点群体能够按规定课时全程参加技能培训(不含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证书,且在3个月内实现就业(包括自主就业、灵活就业)的参训人员,给予100元/人/天生活费补贴;成功打造旗级就业技能培训品牌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将培训补贴资金直补至企业。2025年,培训重点群体440人以上,至少打造旗级就业技能培训品牌1个。(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
2.培育高水平技能人才队伍。加大“鄂尔多斯工匠”培育选树力度,对获评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积极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对获评的单位给予奖励性补贴5万元。发挥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每年举办全旗职业技能竞赛1次,并在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按等级给予2000-5000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推选优秀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3.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就业供需对接活动,同一年度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产业工人与属地企业首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且推荐人数达30人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成功推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我市企业首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
4.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结合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根据市级发布的企业和行业工资指导线,适时予以公布。持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严格落实10%的资金用于以工代赈的要求,提升农牧民的经营性、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重视劳务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或行业特征的劳务品牌1个,对获评旗级、市级、自治区级劳务品牌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农牧局、发改委、各有关部门)
(三)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扩容提质
1.强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帮扶。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台账,通过“1131”助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就业帮扶率90%以上。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生、人才引进等,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全旗事业编制总体使用率提高至95%以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我旗中小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2年储备期内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开发专业化见习岗位,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2025年组织就业见习80人以上。对被认定为旗级、市级和自治区级及以上见习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组织部、编办、各国有企业、各有关部门)
2.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聚焦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对象,建立动态识别机制,对招用援助对象的企业及自主创业人员,给予税费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对实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发放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的落实培训补贴和技能评价补贴。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资源,重点发挥托底安置功能,2025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0人。(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部门)
3.促进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就业。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岗位就业渠道,优化创业就业政策、资源、环境,通过岗位动态推荐助力就业。2025年开展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60人以上,新增就业20人以上。(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
(四)持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
1.深入实施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组织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重点企业,与企业形成“一对一”专项服务,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需求,全面摸排企业在人社服务、政策落地、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等领域的诉求建议,着力打破企业招才引智瓶颈。(责任单位:旗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定期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及时掌握全旗缺工情况,依托“根数据库”精准掌握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就业群体数据,搭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适时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及“小精专”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开展“直播带岗”,在“杭锦旗就业信息服务平台”“锦新闻”等媒体平台设置岗位信息发布专区,每周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依托零工驿站微信小程序实时发布岗位信息,实现全年送岗不打烊。在锡尼镇、独贵塔拉镇打造就业综合服务站点2处,实现群众家门口就业。(责任单位:旗人社局、发改委、政数局、宣传部、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
3.营造良好灵活就业环境。进一步完善零工驿站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并安排专人对用工单位和求职者进行资格审核和诚信管理。对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指导平台企业或用工合作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等保障。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领域、关键节点,严厉打击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虚假招聘、泄露个人信息、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各有关部门)
(五)提升创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
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在锡尼镇筹建双创园1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免费提供水、电、暖、网络、场所等一站式服务,有效支持创新创业发展。到2025年底,实现入驻实体20户,吸纳就业不少于100人。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地方财政补贴50%贴息,达到全额贴息。加大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力度,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创业项目科技含量、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可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创业项目在获得资助后3年内,可申请滚动支持一次。(责任单位:旗人社局、财政局)
二、保障措施
为有效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成立由旗人民政府分管人社工作的副旗长任组长,各苏木镇及旗人社、财政、民政等多部门为成员的促进就业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各类支持,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共享,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探索典型经验,总结创新举措,多措并举推动就业促进行动赋能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文字解读】杭锦旗就业促进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