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771
- 分类: 劳动、人事、检察;其它
-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 名称: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岳丽等同志按期转正任职的通知
- 文号: 杭政发〔2025〕6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岳丽等同志按期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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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杭锦旗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66次会议精神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岳丽等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会议研究,同意按期转正任职:
岳丽 任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闫小平 任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段小峰 任旗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燕平 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小燕 任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以上5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