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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加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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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加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杭锦旗加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水农〔2023〕73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统筹城乡发展,理顺供水管理体制,实现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推进全旗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为实现全旗城乡供水网络的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切实解决职能分散、城乡分割、权责分离等问题,以市场化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集中管理、高效运行、协调发展”的要求,巩固已有饮水安全工程成果,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进一步提高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机构及范围
  杭锦旗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管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泽鑫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泽鑫水务公司)。其管理范围包括:锡尼镇镇区和周边规模化供水工程,独贵塔拉镇、吉日嘎朗图镇、呼和木独镇、巴拉贡镇供水工程,塔然高勒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伊和乌素苏木巴音乌素嘎查供水工程。我旗现有151处小型集中供水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之第二十七条规定,单村供水设施由村集体或者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在“十四五”规划期内,逐步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范围。
  四、实施步骤
  泽鑫水务公司作为杭锦旗城乡供水运行管理的主体,以该公司为主导,农村牧区分散小型供水工程为支撑,农牧民自管的分散水源井为补充,形成统一供水、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运营机制。
  (一)大力推进梁外地区的建大、并中、减小联网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后由泽鑫水务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1.推进区域性供水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快推进锡尼镇并网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布哈岱等8个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任务,锡尼镇政府做好工程占地协调工作。二是尽快开展乌兰敖包村并网工程前期工作,深入对接群众诉求和意愿,做好规划设计、占地协调、用地规划审批、电力配套等工作。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锡尼镇、旗自然资源局、旗林草局、杭锦供电公司、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
  2.持续巩固拓展城镇管网延伸工程。启动实施锡尼镇至塔然高勒供水保障延线工程,泽鑫水务公司负责项目入库、前期准备和建设任务。旗水利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或债券资金,彻底解决塔然高勒水质差、运营成本高的问题。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锡尼镇、塔然高勒、旗自然资源局、旗林草局、杭锦供电公司、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
  (二)找准短板弱项,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1.分期完成沿河四镇管网改造、信息化设备配置、管线保护界桩栽设工程建设任务。旗水利部门与运营管理单位泽鑫水务公司、各苏木镇、嘎查村深入对接,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争取专项资金申报建设项目。争取三年完成建设任务,着力解决管网漏损严重、水资源浪费的问题。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吉日嘎朗图镇、独贵塔拉镇、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2.锡尼镇集中供水支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部分集中供水工程已实施“并中减小”联网工程,原嘎查村内管网输水能力与现行管网存在不匹配现象,需要进行改造,估算资金2000万元。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吉日嘎朗图镇、独贵塔拉镇、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完成全旗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任务。旗水利部门、泽鑫水务公司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争取和筹集工作,检测能力要达到饮用水97项指标,以满足全旗城乡供水监测要求,建成后由泽鑫水务公司负责运营。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旗卫健委、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全面完成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完成独贵塔拉镇新镇区、七星湖,锡尼镇新井渠村,伊和乌素苏木摩林河社区供水工程保护区划定工作,运营管理单位要确保水源地水安全。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泽鑫水务公司、锡尼镇、伊和乌素苏木、独贵塔拉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5.完成区域性分散供水氟砷超标治理项目。对已排查存在水质不达标问题的958户农牧户,不落一户全部安装净化设备,确保全旗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6.城乡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保障物资储备项目。一是计划新建锡尼镇及周边城乡一体化备用水源地,提高重要供水工程的应急保障能力。二是修缮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备用水源,确保应急启用运行正常。三是购置7辆容量10吨的饮水应急保障车。各苏木镇严格执行应急供水值班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应急供水,公布应急供水求助电话,由水利、应急管理、苏木镇、运管单位实行应急联动,确保缺水时及时送水到位。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泽鑫水务公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持续加强城乡供水一体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水农〔2023〕73号)要求,对标管理评价细则及评价标准,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
  1.加快经营权回收工作。尽快收购伊和乌素苏木摩林河社区供水工程经营权,更新改造水源净化和消毒设备,完善水源地保护围堰,建立健全标准化管护规范一体化运营管理。
  牵头单位:泽鑫水务公司、伊和乌素苏木
  配合单位:旗国资委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2.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制定水厂或供水工程的操作手册,明确各项设备的功能和操作指南。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监督考核的奖惩办法。工作人员由泽鑫水务公司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管理,对各水厂进行标准化管理。水利部门负责运行管理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泽鑫水务公司
  配合单位:旗水利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建立“三本台账”。由旗水利和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对全旗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嘎查村逐个开展问题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人。建立供水工程、供水人口、供水运营管理单位三本台账,重点排查有管无水、频繁停水断水、水质较差、未通自来水、自行取水困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精准施策、边查边改,务求实效。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乡村振兴局、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
  4.确保计量监控全覆盖。2025年前完成沿河四镇供水覆盖村口的计量设备安装工作;2026年完成全旗所有集中供水覆盖村口的计量设备安装工作。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责任单位: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0日
  5.推进智能水表全入户。各苏木镇负责安装农牧民水表的解释和协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程配合泽鑫水务公司安装施工,协调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泽鑫水务公司与嘎查村委会签订《自来水供水协议》、与用水户签订《农村入户智能水表协议》。
  牵头单位:泽鑫水务公司
  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加快数字孪生智慧监控调度平台建设。配齐管网信息化检测设备安装,整合现有的各水厂监控平台系统,建设全旗统一的城乡供水智慧监控平台,实现对供水管网运行压力、流量监控,保证及时发现供水故障立即组织开展抢修,做到能够在末端供水不足时第一时间介入启动应急保障机制。逐步加强水厂生产控制、在线监测、视频安防等系统建设,实现从取水、制水到配水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配合单位:泽鑫水务公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7.保障水厂稳定用电。一是旗供电部门保证各水厂用电需求,若计划停电需提前7天通知水厂;故障紧急抢修,第一时间通知各水厂,水厂接到通知后立即告知各用水村委会,由村委会具体通知本嘎查村农牧民停电时间段,并提醒农牧民做好储水准备。二是旗供电部门对全旗水厂用电需求进行摸排,实地勘察,完善水厂供电配套设施,对现场具备条件的水厂提供第二电源,优化为双电源供电,配置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满足水厂用电需求,确保水厂设备稳定供电。三是各水厂排查现有所属供电线路及设备,若水厂内部线路故障,水厂要第一时间进行故障抢修;若故障原因为外部供电线路,要立即告知供电部门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线路正常运行。四是各水厂配备应急发电机组,在紧急情况下可满足一定时间的供水需求,缩短停水时间。
  牵头单位:杭锦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旗水利局、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提升水质保障能力。一是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要求,由旗水利部门提出申请,旗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能职责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标识牌,并每月巡查一次水源井,确保水源保护范围内无垃圾、污染物。二是旗生态环境分局要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供水进行水质检测责任,每半年对千吨万人水源地出水口水质进行一次检测;三是泽鑫水务公司要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千吨万人水厂出厂水进行9项日检、43项月检,对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每年进行2次97项检测。旗卫健委负责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检测、监督工作。旗水利局要全面完善供水水质巡检制度,对本区域内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和有分散供水工程的苏木镇进行全覆盖巡检。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旗卫健委、泽鑫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提升水费收缴能力。供水水价应达到全成本水价,旗发改委负责核定杭锦旗城乡供水工程水价。按照旗发改委批复的水价计量收费,超定额部分按阶梯水价加价收费。推行泽鑫水务公司管理+村级管水员水费收缴管理机制,各苏木镇设置村级专职管水员,每月25日前完成水费收缴工作,执行《杭锦旗农村集中供水厂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要求,水费收入用于人员工资、运行电费、工程运行维护等。
  牵头单位:泽鑫水务公司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水利局、旗发改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明确供水设施管理责任。泽鑫水务公司负责各水厂水源井、主管网及计量设备等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水厂的日常运营、生产,村级管网及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旗水利局争取项目资金予以补助,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供水单位落实运行管理责任。各苏木镇负责辖区供水设施和管网的安全维护工作。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责任单位:泽鑫公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强化“四项机制”。一是强化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在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下拨资金基础上,不足部分由旗财政部门列入年度预算予以支持。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机制。旗水利局要分析农村供水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基本生活饮水需求。三是强化监督举报问题解决机制。旗水利局、泽鑫水务公司公开举报电话,畅通农村饮水举报渠道,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强化基层管水人员培训机制。旗水利局、泽鑫水务公司要围绕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等技术,定期开展农村供水从业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基层管水员的安全意识、实操技能和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泽鑫水务公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规范取水手续。对于未办理取水手续的水厂、水源井,由运营单位、使用人向水利部门申报,办理取水许可证和机电井登记证。
  牵头单位:旗水利局
  责任单位:泽鑫水务公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小组,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旗水利局、国资委、泽鑫水务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旗水利局设常务办公室,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政策实施、产权登记、运行管理等方面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旗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城乡供水工程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旗卫健委负责开展城乡供水厂枯水期(12月—次年4月)、丰水期(5月—9月)水质监测;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等工作,开展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监测,做好项目环评手续审批服务工作、水污染防治监管等工作;旗发改委负责工程项目审批、水价核定等工作;旗财政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财政投入资金筹集监管等工作;泽鑫水务公司设立全旗农村牧区小型供水工程水管指导办公室,结对指导牧区嘎查村分散的小型供水工程,负责各嘎查村水管员的培训指导。百人以上的供水工程与苏木镇、嘎查村协商后,适用于标准化管理的由泽鑫水务公司接手管理。其他成员单位应各尽其责,各司其职。
  (二)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服务质量。一是建立便捷的收费平台和网点,开拓微信、公众号等新型缴费方式,让居民足不出户轻松缴费。泽鑫水务公司以村口总水表计量数据与收费数据核对,有针对性的实施节水措施,着力降低漏损率。二是泽鑫水务公司负责各水厂抢修维护任务,配套24小时热线服务,畅通业务咨询渠道,确保管网及时抢修和维护。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自来水监管办法,高度树立节水意识,加强对自来水用于灌溉、绿化、施工等用途行业的严查监管,合理利用水资源。
  (三)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解决水质不达标、易反复、水质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一是增设水质处理设备。通过针对性增设各水厂净化设备、配套消毒设备等措施,确保水质安全。二是完善水源地保护措施。对我旗境内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加大保护力度,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供水。三是启动自检水质监测。加强化验员业务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及末梢水的日常水质监测和水质突发事故的应急检测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水质变化情况,确保供水安全。
  (四)多方筹措资金,落实经费保障。建立稳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城乡供水一体化资金。旗水利局、发改委打包整合全旗水源建设、供水管网建设和数字孪生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旗乡村振兴局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列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泽鑫水务公司整合现有和接管的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解决项目前期和缺口资金;旗财政局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力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任务。同时,旗财政要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营管理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全旗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文字解读】杭锦旗加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加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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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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