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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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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工作,增强经济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推动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杭锦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旗、杭锦经济开发区、镇纵向联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会商分析和政策预研,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形成纵横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提高统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成立杭锦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王 旗政府办副主任 

   旗统计局负责人 

   员:柴国芸 锡尼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刘云峰 伊和乌素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巴拉贡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呼和木独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吉日嘎朗图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塔然高勒联合党委副书记 

  杨为祺 杭锦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招商局局长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人 

  王俊峰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刘文天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旗水利局局长 

   旗农牧局局长 

  李利军 旗能源局局长 

  宝德斯 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主任 

  额尼日乐图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队长 

  李树鹏 旗林草局副局长 

  郭树成 旗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苏醒同志兼任,负责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各项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由旗统计局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旗政府办:负责全旗主要经济社会指标任务分解下达工作,做好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督促工作。旗统计局 :根据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基本态势,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旗委、旗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形成全旗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旗发改委 :重点监测投资领域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提供计划 

  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和项目审批情况。 

  旗工科局 :重点监测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以及准四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月、累计工业总产值,提供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当月和累计销售额情况。 

  旗财政局 :按季度提供各行业工资情况、两项收入记账户补贴明细。 

  旗农牧局: :重点监测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主管领域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提供全旗蔬菜瓜果种植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养殖及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 

  旗能源局、旗水利局、旗林草局、旗住建局、旗代建中心 、旗交通局 :重点监测主管领域投资、投产项目进展情况,提供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 

  税务局 :提供准四上企业涉税相关数据,协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四上企业培育。 

  旗文旅局 :重点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提供旅游企业收入、计划总投资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旅游项目有关数据。 

  杭锦经济开发区 :监测园区内企业运行情况,提供园区企业动态名录。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 :提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等相关数据。 

   苏木镇 :负责监测分析本区域蔬菜瓜果种植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养殖数量和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 

  其他有关单位 :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经济数据调度会议机制。领导小组于每月 23 日召开全旗经济数据预警调度会议,总结上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当月经济运行形势,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建立数据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1.强化数据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 16 日前,将当月相关指标预计数据及主管领域企业运行、项目建设等情况反馈至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0477-6621289,电子邮箱:hjqtjj_sj@163.com)。 

  2.强化分析研究。 。旗统计局要及时分析整理各部门报送的数据,研究分析全旗经济运行情况,形成月度分析报告,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强化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税收、贷款、重要商品和工业品价格等重点领域运行情况,按旬报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作配合,用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全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数据报送情况的监管,对报送不及时、报送数据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漏统漏报、数据失真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明确 1 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并于 3 17 日前 

  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旗统计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扎实做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数据报送等工作,确保全旗经济运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3 15  

 

解读文件:解读: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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