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杭锦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需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面清理整顿暂付性款项和未办理手续处置固定资产工作。
清理整顿暂付性款项和未办理手续处置固定资产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之本,请各预算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于在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将进行全旗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杭锦旗财政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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